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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G起因...
因為實在看到太多人問了,所以就...分享一下嚕
其實各國的安檢規定大同小異
都是依照 聯合國的其中一個專門機構
國際民航組織『ICAO: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』
http://www.icao.int/
發佈的基本規則,再加上各國的特殊條例而成
關於行動電源或稱充電寶,基本規定如下:
『鋰電池』是統稱,只要『電池』都在規定範圍內!
長榮航空的安檢說明:https://www.uniair.com.tw/uniairec/service/luggage...
中國民航局的安檢公告路徑:http://www.caac.gov.cn/f1/f2/index_99.html
台灣民航局的宣導海報:
簡單的說明:
- 手機相機筆電買來原本內建的大部分都可以『行李託運』
但還是不建議,因為摔壞沒有理賠... - 電池檢查分三種:
- 無須檢查:手機相機筆電中的電池,這也是為什麼
人工安檢的時候,所有電子產品都要掏出來的原因之一。 - 需要檢查:大部分指非『a.』以外的『行動電源』
也是本次討論主題^^ - 特殊檢查:醫療設備、電子輪椅、保全裝置...
這種的設備與電池,必須提早申請不然一般安檢不會過。
- 無須檢查:手機相機筆電中的電池,這也是為什麼
那要怎麼帶....才不會被沒收勒
先來看看基本規則吧
聯合國之國際民航組織UN-ICAO規定如下:。
- 單一電池最大許可電量是160瓦特/小時
- 小於100瓦特/小時的電池不算數量(自用為主)
- 100~160瓦特/小時的電池,航空公司同意方可攜帶
- 大於160瓦特/小時的電池要另外申請(需要提前申請)
沒有說的隱性規定&經驗:
- 電池要讓安檢人員第一眼看到的時候,感到安心
明顯刮痕的、密合有問題的,最好不要帶也不要用 - 電池外觀要能夠清楚看到『容量』&『電壓』
因為要計算許可容量所以不清楚就不能算就不能帶
其他任何佐證都沒用,電池本體一定要清楚能辨識 - 放輕鬆、自然點、態度好、配合高、不要跟安檢人員吵架
- 計算公式:W=V × Ah
W瓦特/小時,V標稱電壓,Ah標稱容量,mAh毫安時,1Ah=1000mAh
舉例:72瓦特/小時 = 3.6V × 20000mAh ÷ 1000 - 以上^_____^Bye~ 旅途平安~
20151203補充松山機場安檢說法:
- 無論入境出境,行動電源攜帶的數量都是自用。
海關認定非自用,就會有查稅補稅等後續問題。
安檢認定非自用跟危險疑慮,就會有沒入或寄回等後續問題。
自用的數量,普遍是指2個。 - 一般市售的行動電源普遍都在25~100瓦特/小時
計算公式:W=V × Ah
5000毫安時大約在25瓦特/小時
10000毫安時大約在50瓦特/小時
20000毫安時大約在100瓦特/小時 - 攜帶自用拆過包裝的2個行動電源就不會有麻煩。
- 提醒您,通過台灣出境安檢與海關
不代表可以通過他國的入境安檢與海關
同樣地,通過他國的出境安檢與海關
也不代表可通過台灣的入境安檢與海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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